1.1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2019年颁布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指出:“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多元参与的协同治理新机制,这是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有机衔接、深度融合,探索构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全链条、网络化、开放式协同创新联盟。”根据2035年教育远景战略任务,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是构建现代教育体系的重要着力点。高职院校深化产教融合,有助于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对新形势下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扩大就业创业、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在这一宏观背景下,改革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成为了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性选择。2019年11月,陕西省颁布了《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建立产教融合办学体制,健全协同育人机制,校企共同设置新专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建设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这些文件都非常明确地强调了多元主体协同育人的战略地位,为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和高职院校的可持续发展指明了方向。经济的发展、产业的需求、技术的进步以及政府对高等职业院校协同育人的大力推进,对于高等职业教育的创新发展以及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构建是一次难得的历史机遇。
国外关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研究大体可以归为两条主要线索:一是关于学徒制的研究,二是关于合作教育的研究,研究主要集中在德国、英国、美国、日本、澳大利亚五个国家。在学徒制为主线的研究中,德国的双元制因由企业和非全日制职业学校共同承担职业教育职责的双元组织形式,备受我国学者和职业教育工作者的青睐,对德国的“双元制”的研究文献数量最多,研究内容最广泛、最深入,研究涉及“双元制”模式的历史沿革、模式特色、职业教育法规、课程和教学模式、师资等各个方面。不管是产学研合作、产学合作,这些概念中的主体都包括了政府、学校和企业。
我国高职教育起步晚、时间段、基础弱,关于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理论研究与国外相比还是有很大的差距。自 1985 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正式提出“要发挥潜力,接受委托,为其他部门和单位培养学生,积极倡导部门、地方之间的联合办学”以来,校企合作逐渐成为高校改革实践中一种新的办学模式,我国学术界对校企合作的探索和研究也越来越深入,从研究的内容来看,主要以校企协同育人的现状研究、校企合作问题的原因研究、校企合作机制的研究为主。
国内有关高职院校协同育人机制主要从人才培养的角度:首先,以人才共育、成果共享为校企合作建设目标,深化校企合作机制建设;其次,以校企共建双聘为主要形式,建立协同育人机制。我国学者多是针对高校建设、校园管理、师资完善、学科优化等方面的研究,提出了包括建构长效化开放型的校企合作机制、建设扁平化动态型的内部组织体系、培养灵活化高素质型的管理服务队伍,以及形成以人为本的工作机制和校园文化等的治理策略,将产教融合与高职多元主体协同育人机制进行综合研究的文献并没有。
1.2选题意义及研究价值
以往的研究更多侧重于校企二元主体方面的研究,通过本项目的研究,基于“专业——产业链”视角下,构建多元主体协同育人机制,进一步丰富校企协同育人的研究方向;可以帮助参与高职院校育人的各个主体认识合作难以深度融合、协同发展的深层原因,进而指导各个主体如何整合资源,协同发展,推动合作向有利方向发展;有助于高职院校形成和完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更有利于政府、高职院校、企业等多元主体在协同过程中探索出协调统一、互动的人才培养机制,实现协同效应。
2.1 研究目标
本项目利用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依据多元主体协同育人相关理论,一方面通过对现有高职教育参与主体的协同协作模式、具体表现形式进行梳理和总结,指出现有各种模式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并深入分析这些问题形成的原因;另一方面,以我校及其他两所高职院校的多元主体协同育人实践为案例,深入分析其运行模式,包括合作方式、协同机制、运行机理等,并对其他高职院校的具体运作提供借鉴。
2.2研究内容
本项目以校企合作、协同学相关理论为基础,就高职院校多元主体协同育人机制进行研究分析,总结其成功的经验。通过对我校及其他两所高职院校多元主体协同育人的现状进行调查,深入分析其多元主体协同育人机制运行状况,着重探讨多元主体协同问题,发现其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根据其实际情况,为政策、制度、文化及运行机制等方面的完善提出对策建议。
2.3研究假设及创新之处
(1)高职院校多元主体协同育人的参与主体涉及众多,涵盖学校、企业、行业和政府等各个方面。如何正确把握各个主体在协同育人过程中的角色和作用,协同各方主体,发挥各方优势实现协同效应将是本项目拟解决的关键问题之一。
(2)目前我国在校企合作方面的研究已有不少研究成果。但研究更多的停留在单一的二元主体,对多元主体协同合作,共同育人的研究比较少,而且多数学者只关注如何建构校企合作模式,对影响该模式的合作机制并没有进行深入挖掘。本项目注重用实证对多元主体协同育人机制进行深入研究,使得本项目结论在更具说服力和科学性的同时为现有的多元主体协同育人探索提供一个新的思路。
3.1研究思路
第一部分:界定专业-产业链、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等核心概念的定义与内涵,分析国内外关于高职院校在协同育人的理论研究和校企合作教育实践等方面相关的研究现状,确定本项目研究的理论基础。通过网络、图书馆等途径分析产教融合视角下多元主体协同育人研究相关的文献资料。
第二部分:通过广泛的调研活动,调研分析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现状及质量,并明确当前市场对高职院校人才的需求情况,同时参考借鉴相关专家学者关于高职院校协同育人机制的建议或意见,更加科学地指导本项目调研活动,指出当前高职院校、政府、企业、高职学生等方面所面临的困难,有针对性地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
第三部分:基于“专业—产业链”视角,对多元主体协同育人机制构建的必要性和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对其主要的合作模式、培养模式及影响因素进行分析。以我校及其他两所高职院校为例深入分析其多元主体协同育人机制的运行状况及其存在的问题。
第四部分:根据其实际情况,针对产教融合视阈下多元主体协同育人模式的发展方向,尝试提出运行机制等方面的完善的建议,尝试指导各相关主体整合资源,促进高职院校形成和完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3.2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法:通过查阅大量有关高等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相关文献,梳理与归纳当前背景下已有的理论研究成果,尽可能全面的将与本项目方向相符的内容系统整合,为后续研究提供依据。
(2)问卷调查法:通过对几所高职院校不同专业的学生进行问卷调查,调研分析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现状及质量等,掌握目前当前高职院校、政府、企业、高职学生等方面的现状与存在问题,为后续分析提供实证支撑。
(3)访谈法:选择我校及其它两所高职院校、地方政府机构和企业进行访谈,获得研究所需的一手资料,为研究高职院校协同育人机制形成的背景、主体合作的动机、机制运行的具体过程佐证。
3.3实施步骤
本项目起止时间为2020年5月至2020年11月,具体安排为:
(1)2020年5月至2020年6月项目启动阶段。本阶段主要是查阅文献,基于“产业—专业链”的背景下,对校企合作、多元主体协同育人相关内容进行分析总结,在掌握基本理论知识和研究现状的同时积累大量研究素材。
(2)2020年6月至2020年8月项目实施阶段。对多元主体协同育人机制构建的必要性和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对我校及其他几所高职院校进行问卷调查,分析协同育人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原因。
(3)2020年8月至2020年10月项目应用阶段。以我校及其他两所高职院校为例,深入分析其产学合作模式,并根据其实际情况,针对产教融合视阈下多元主体协同育人模式的发展方向,尝试提出运行机制等方面的完善的建议,尝试指导各相关主体整合资源,促进高职院校形成和完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4)2020年10月至2020年11月项目总结阶段。分析整理课题研究成果及需改进问题,撰写研究报告,总结研究成效,提交验收申请,进行项目的结题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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