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项申请书代写
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代写
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代写
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代写
科技查新合同报告代写
软课题研究报告代写
医学专题报告代写
课题项目验收书代写
课题论证代写
课题项目开题报告代写
科研课题申请书(合同书)代写
调研课题代写
项目结项报告书代写
国家基金标书写作攻略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手册
代写教改课题结题报告
医学科研课题设计论文
教育科研立项课题申报
科研课题基金申请书
课题开题报告撰写方法
·医学论文 ·哲学政法
·护理保健 ·内科临床
·外科骨科 ·儿科妇科
·心血管病 ·案例范本
·艺术体育 ·建筑工程
·中学教育 ·高等教育
·理工科学 ·经济管理
·基础医学 ·其它方向

机构:猎文工作室
电话:0760-86388801
传真:0760-86388520
邮箱:741287446@qq.com
地址:中山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网址: www.lw777.com
QQ:741287446
微信二维码

业务联系
课题论证代写

一、本课题国内外研究现状、选题的实际意义和理论意义。(限700字)

研究现状

国外反垄断法

叶卫平《反垄断法的价值构造》(《中国法学》)认为:美国反托拉斯法产生的直接动因是格兰其农民运动,是由于垄断行为影响了农民的利益。但更深入地观察,美国所以通过反托拉斯立法解决垄断弊害等社会问题,则体现了美国社会对垄断势力膨胀的关切。何敏《日本反垄断法本土化过程对我国的启示》(《法制与社会》2007年第6期)一文分析日本反垄断法本土化的内在动因和外部条件以及最终移植成功所形成的一些特殊制度,认为日本反垄断法本土化的内在动因为地理因素和严酷的自然条件所造就的民族特性以及官僚政治文化传统的渗透。刘桂清《反垄断法中的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0-11)认为利益影响是反垄断法实施中实现政策协调的外在动因。赵华《从波音/麦道并购案透视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山东大学硕士论文,2010)从国家利益、政治及贸易政策的纵深视角剖析各国竭力行使域外管辖权的内在动因,分析了由此导致的反垄断法域外适用方面的冲突及问题。何敏《东盟四国反垄断法比较研究》(中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12)从法律产生的原因和内在动机的角度来区分,将东盟印尼、越南、新加坡和泰国四国反垄断法产生的动因划分为两类,一是内发型,一是外源性。所谓内发型,是说法律产生的内在动因来自于国家的内部,这是一种自发的、自上而下过程,是缓慢的渐进变革的过程;外源型,是说法律产生的动因来自于国家外部,在外部环境的影响下,社会受到巨大的冲击,引起思想、政治、经济领域的变革,并最终导致法律文化领域的革新。上述四个国家中,印尼可以归为外源型,而越南、新加坡和泰国可以归为内发型。

国内反垄断法

理论界对中国制定反垄断法的必要性所进行的论证也存在争议。王巍《论我国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认为我国反垄断法应以制止垄断、维护竞争和保护多元利益为基本的立法目的。但是,应坚持对中性的垄断进行适度地干预,对多元和多变的竞争进行全面而灵活的保护,并在认定效率是前提、非效率是保障的基础上对二者加以平衡。另外,我国反垄断法在经济制度、法律制度和政治制度三个方面的主导方向应该分别是:深化以自治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依法规制垄断、全面规范行政行为,并基于这三大制度基础来构筑完善、系统的立法目的。李曙光《加快制定市场秩序基本法:反垄断法》认为中国制定反垄断法有几个深层动因:第一个原因是中国由计划体制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提出了这样的法律需求,即必须在建立市场经济的同时,建立一个公平竞争的法律制度和法律秩序。第二个原因是中国目前的垄断现象极其严重,垄断阻碍了经济的持续发展。

实际意义和理论意义

从反垄断法产生的历史背最来看,政治国家和经济市场在价值取向上冲突需要协调的机制,反垄断法就是调和这一冲突的结果,理论上深入挖掘其他国家反垄断法的深层动因对于指导本国经济制度建设非常重要。还应该从实践层面、学理层面、经济学、法学上分析反垄断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动因这一实际意义。

二、主要研究内容、研究的重点、难点及创新点(限1500字)

研究内容

本课题试图通过考察反垄断法产生的政治动因,赋予反垄断法更多的学科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导致反垄断法产生动力分类

二、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反垄断法政治动因的实证解读

研究的重点

一、导致反垄断法产生的两组动力:

1、经济动力、社会动力、政治动力

2、内部动力、外部动力、内外混合动力

在绝大多数人看来,反垄断法之所以能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美国诞生,并在以后的一百多年间在世界范围内不断扩张,乃是基于经济的、社会的和政治的多重原因。基于此,可以将反垄断法产生的动力概括为经济动力、社会动力和政治动力三个方面。其中,经济动力是对“资本主义的自由竞争为资本主义的垄断所代替” 的一种回应,意味着自由竞争的结果必然走向垄断,而只有通过建立一套反垄断的法律制度对垄断状态及其行为予以打击,才能恢复自由竞争的状态;社会动力是反对垄断的社会运动和社会思潮的总合,它不仅代表了民众(特别是工农阶层)对垄断阶层攫取超额垄断利润的极端不满,也反映了对弱肉强食的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反抗;政治动力则出于政治精英和政党的诉求,它可能是对垄断力量倾入政党政治的一种担忧和防范,也可能只是对来自于本国民众或外国势力的一种妥协。

在有的国家如美国,反垄断法是自发产生的,在其1890年颁布《谢尔曼法》之前,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还不知竞争法为何物;在有的国家如日本,反垄断法却是外力强加的结果,并非自己的自觉选择;而在其他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反垄断法的生成则受到内外各种压力的影响,不能简单地归入到“内因”或“外因”的范畴。基于此,又可以将反垄断法产生的动力概括为内部动力、外部动力、内外混合动力三大类。

二、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反垄断法政治动因的实证解读

美国《谢尔曼法》(1890年颁布,重点分析对象);日本1947年出台的《禁止私人垄断及确保公平交易法》(是二战后美国强加的产物);欧洲1950年《巴黎条约》(以后《罗马条约》、《欧共体条约》以及《欧洲联盟运行条约》中的竞争规则,莫不以此为基础);、香港地区2012年颁布的《竞争条例》(早在1993年,香港就已经开始酝酿出台一部反垄断法,但是直到20年之后香港《竞争条例》才颁布);德国1923年颁布的《防止滥用经济权力条例》(《卡特尔法》);德国1957年的《反限制竞争法》(出台动因与日本的情况极其类似);1980年中国国务院就出台了《关于开展和保护社会主义竞争的暂行规定》(《竞争十条》)。

难点

本课题突出反垄断法的“政治基础”,并非否定其经济基础或社会基础,而是在承认后两者之重要作用的基础上,重新唤起对政治因素及其博弈力量的关注。与此相对的,既然存在政治博弈的必然性,如何为政策博弈创造有序空间并维持政策平衡,就成了立法、执法、司法都必须考虑的问题。西方已有几百年历史的宪政框架和体制,在此框架和体制内展开的政治博弈,即使存在短暂的一方“剥削”另一方的情况,也会很快地调整回来;而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尚只有几十年的时光,竞争政策的体系也还刚刚形成,为了推动竞争政策理念为社会所广泛接受,同时防止规制政策为其中一方利益群体绝对俘获,建立一个公平的博弈机制刻不容缓。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情况在极端情况下(比如垄断资本主义的初期社会矛盾异常激烈)确实很明显,但是在平时却并不是那么突出。这个时候更需要的是构建能够表达利益相关方诉求的参与机制,为利益博弈创造一个好的环境,并防止博弈的结果过度向其中一方倾斜。

创新点

催生反垄断法产生的经济动力和社会动力尽管不容小觑,但是惟有上升为政治动力,才会最终催生一部法律。换言之,要不要出台反垄断法,可能受多重因素的影响;但是出台一部什么样的反垄断法,却主要受政治因素的影响。对于反垄断法这样一部“涉及面”极广的法律而言,各大利益团体之间的博弈更是不可避免。但是,不同法治环境下利益团体的力量对比是不一样的。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研究进度计划(限500字)

研究思路和方法

主要任务一:导致反垄断法产生的两组动力

导致反垄断法产生的两组动力列表

内部动力

外部动力

内外混合动力

经济动力

美国

美国和日本以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

社会动力

政治动力

日本

主要任务二:反垄断法政治动因的实证解读

研究对象选取

美国:《谢尔曼法》

日本:《禁止私人垄断及确保公平交易法》

欧洲:法国《巴黎条约》德国《防止滥用经济权力条例》(《卡特尔法》)、《反限制竞争法》

香港地区:《竞争条例》

中国大陆《关于开展和保护社会主义竞争的暂行规定》(《竞争十条》)

研究方法:

1.文献法

2.调查法

3.比较研究

4.个案研究法

5.专家访谈法

研究进度计划

文献阅读,选题

立项申请书,立项申报

开展课题:文献查阅、企业调查、政府部门走访、专家访谈

归纳总结、思考论述

成文、发表

结题


四、研究基础与研究条件:研究工作的资料准备情况、已有相关成果(不填)、主要参考文献、科研手段等。(限700字)

研究工作的资料准备情况

已经阅读相关领域的文献40余篇(本)。。。。。。。。。。。

美国反垄断法的出台确实是美国内部的经济、社会和政治压力相互促成的结果。但是,上述压力只有在转换成政治动力之后,才形成了美国《谢尔曼法》的雏形。若不是因为垄断资本主义导致两极分化日趋明显,民粹主义浪潮日趋活跃,群众性的反垄断运动风起云涌,美国出台《谢尔曼法》的动力会小得多。从某种程度上看,《谢尔曼法》正是以大企业和大资本家为代表的利益团体和以小企业和劳工为代表的利益团体之间斗争的妥协产物。

欧洲的第一部反垄断立法,一般认为是德国1923年颁布的《防止滥用经 济权力条例》(《卡特尔法》)。德国“真正的”反垄断立法是在二战之后。但是,德国1957年《反限制竞争 法》的出台却与日本的情况极其类似,即出台这样一部立法是美国将全部主 权还给德国的前提之一。 可见,德国的反垄断法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政治博 弈”的结果。欧盟的反垄断法则源于二战之后在欧洲创立一个煤钢共同体的努力,意在通 过建立一个“超国家机关”,统一管理欧洲的煤炭和钢铁业,防止德国重建 其在煤钢领域的支配地位。同样,对于香港而言,政治阻力和意识缺乏相比于经济需求对反垄断法出台 的影响更为明显。早在1993年,香港就已经开始酝酿出台一部反垄断法,但是直到20年之后香港《竞争条例》才呱呱坠地,这与香港企业界的长期反对 、政府机构的迟疑以及普通民众的不解都直接相关。 香港反垄断法的出台前景难免一波三折。最终出台的《竞争条例》文本也印证了这种“政治妥协”:不仅在《竞争条例》中剔除了企业合并控制制度, 而且对“法定团体” 给予了法定豁免。回到中国,竞争法的产生和发展受政治影响的程度则更深了。“在新中国成 立之后,受意识形态的约束,甚至连‘竞争’这个字眼都被带上了意识形态 的色彩”。 1980年国务院就出台了《关于开展和保护社会主义竞争的暂行规定》(《竞争十条》)。该规定第一次提出了反垄断特别是反行政垄断的任务,但是由 于计划的意识还很浓厚,规定仍然强调计划和国家干预的主导性。

已经发表论文

已经做的调查走访

已有相关成果(不填)

主要参考文献

   除上文中所提到的文献外,还参阅以下文献。

[]赫伯特?霍温坎普:《联邦反托拉斯政策:竞争法律及其实践》,许光耀等译,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55页。

  []今村成和:《独占禁止法(法律学全集52卷)》,有斐阁1961年版,第13页。

  赖源河编审:《公平交易法新论》,元照出版公司2005年版,第61页。

  李剑鸣:《大转折的年代——美国进步主义运动研究》,天津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第55页。

  杨生茂、刘绪贻:《美国内战与镀金时代》,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88页。

  Robert H. Weibe, THE SEARCH FOR ORDER, 1877-1920 45, 52-53 (1967).

  陈兵:《19世纪下半叶美国州反托拉斯法研究——以制定法和判例为分析材料》,华东政法大学2009年博士毕业论文。

  Werner Troesken, Did the trusts want a federal antitrust law? An event study of state antitrust enforcement and passage of the Sherman Act, in edited by Jac C. Heckelman, John C. Moorhouse and Robert M.Whaples, Public Choice Interpretations of American Economic History, 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 2000, pp77-104.

  James R. Withrow, Did Sherman want to break the trusts?, in edited by Theodore P. Kovaleff, The Antitrust Impulse Vol., An Economic, Historical and Legal Analysis, M. E. Sharpe, Ch2, 1994.

  张淑华:《1890-1914年美国联邦政府反托拉斯政策述评》,《泰山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

  []戴维?J?格伯尔:《二十世纪欧洲的法律与竞争》,冯克利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57页。

   彭心倩:《欧共体竞争法产生的法律历史社会学分析》,《湖南社会科学》2010年第1期。

可行性

人力

科研小组介绍

科研负责人介绍

物力

科研条件与设备

财力

资金筹备

关于我们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2007-2009 中山猎文工作室 电话:0760-86388801 QQ:51643725
地址:中山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邮编:528402 皖ICP备12010335号-5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体育立项分析
  • 国家社科基金选题参考—应用经济学、管
  • 广州市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科技项目申报
  • 改善歼八II战斗机‘低速性能’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