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研究基础与研究条件:研究工作的资料准备情况、已有相关成果(不填)、主要参考文献、科研手段等。(限700字)
研究工作的资料准备情况
已经阅读相关领域的文献40余篇(本)。。。。。。。。。。。
美国反垄断法的出台确实是美国内部的经济、社会和政治压力相互促成的结果。但是,上述压力只有在转换成政治动力之后,才形成了美国《谢尔曼法》的雏形。若不是因为垄断资本主义导致两极分化日趋明显,民粹主义浪潮日趋活跃,群众性的反垄断运动风起云涌,美国出台《谢尔曼法》的动力会小得多。从某种程度上看,《谢尔曼法》正是以大企业和大资本家为代表的利益团体和以小企业和劳工为代表的利益团体之间斗争的妥协产物。
欧洲的第一部反垄断立法,一般认为是德国1923年颁布的《防止滥用经 济权力条例》(《卡特尔法》)。德国“真正的”反垄断立法是在二战之后。但是,德国1957年《反限制竞争 法》的出台却与日本的情况极其类似,即出台这样一部立法是美国将全部主 权还给德国的前提之一。 可见,德国的反垄断法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政治博 弈”的结果。欧盟的反垄断法则源于二战之后在欧洲创立一个煤钢共同体的努力,意在通 过建立一个“超国家机关”,统一管理欧洲的煤炭和钢铁业,防止德国重建 其在煤钢领域的支配地位。同样,对于香港而言,政治阻力和意识缺乏相比于经济需求对反垄断法出台 的影响更为明显。早在1993年,香港就已经开始酝酿出台一部反垄断法,但是直到20年之后香港《竞争条例》才呱呱坠地,这与香港企业界的长期反对 、政府机构的迟疑以及普通民众的不解都直接相关。 香港反垄断法的出台前景难免一波三折。最终出台的《竞争条例》文本也印证了这种“政治妥协”:不仅在《竞争条例》中剔除了企业合并控制制度, 而且对“法定团体” 给予了法定豁免。回到中国,竞争法的产生和发展受政治影响的程度则更深了。“在新中国成 立之后,受意识形态的约束,甚至连‘竞争’这个字眼都被带上了意识形态 的色彩”。 1980年国务院就出台了《关于开展和保护社会主义竞争的暂行规定》(《竞争十条》)。该规定第一次提出了反垄断特别是反行政垄断的任务,但是由 于计划的意识还很浓厚,规定仍然强调计划和国家干预的主导性。
已经发表论文
已经做的调查走访
已有相关成果(不填)
主要参考文献
除上文中所提到的文献外,还参阅以下文献。
[美]赫伯特?霍温坎普:《联邦反托拉斯政策:竞争法律及其实践》,许光耀等译,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55页。
[日]今村成和:《独占禁止法(法律学全集52卷)》,有斐阁1961年版,第13页。
赖源河编审:《公平交易法新论》,元照出版公司2005年版,第61页。
李剑鸣:《大转折的年代——美国进步主义运动研究》,天津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第55页。
杨生茂、刘绪贻:《美国内战与镀金时代》,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88页。
Robert H. Weibe, THE SEARCH FOR ORDER, 1877-1920 45, 52-53 (1967).
陈兵:《19世纪下半叶美国州反托拉斯法研究——以制定法和判例为分析材料》,华东政法大学2009年博士毕业论文。
Werner Troesken, Did the trusts want a federal antitrust law? An event study of state antitrust enforcement and passage of the Sherman Act, in edited by Jac C. Heckelman, John C. Moorhouse and Robert M.Whaples, Public Choice Interpretations of American Economic History, 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 2000, pp77-104.
James R. Withrow, Did Sherman want to break the “trusts”?, in edited by Theodore P. Kovaleff, The Antitrust Impulse Vol.Ⅱ, An Economic, Historical and Legal Analysis, M. E. Sharpe, Ch2, 1994.
张淑华:《1890-1914年美国联邦政府反托拉斯政策述评》,《泰山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
[美]戴维?J?格伯尔:《二十世纪欧洲的法律与竞争》,冯克利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57页。
彭心倩:《欧共体竞争法产生的法律历史社会学分析》,《湖南社会科学》2010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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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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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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