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应用新技术新项目和科研立项课题阶段性成果评估
一、评估对象
通过了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并准备申报卫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估范围
(一)市医药卫生及以上立项科研课题的阶段性成果评估;
(二)市医药卫生立项科研课题结题评审。
(三)县或乡镇医疗卫生单位的人员主持完成本专业推广应用新技术、新项目的评估。
三、报送材料时间:
四、上报纸质材料的要求
(一)立项科研课题阶段性成果评估(请按以下顺序装订):
1、《广东省医学科学技术立项科研课题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告书》。
2、科研课题审批机关对立项科研课题批准文件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审核验证章)。
3、立项科研课题的《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或《市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二)市医药卫生科研课题结题(请按以下顺序装订):
1、《XX市医药卫生科研课题结题报告书》。
2、XX市医药卫生科研课题研究总结报告。
3、XX市卫生局下达立项科研课题文件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审核验证章)。
4、立项科研课题的《市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三)推广应用新技术新项目评审(请按以下顺序装订):
1、《推广应用新技术、新项目考核评价表》;
2、推广应用新技术、新项目总结报告。 |